2017年3月9日星期四

反我的就是有罪的 -----《世界人权宣言》第十一条

反我的就是有罪的
-----《世界人权宣言》第十一条
   凡受刑事控告者,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,有权被视为无罪。
  ㈡ 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,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,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。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。
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这个奇葩国家,法制是他们的法制,反他的,就是有罪的,从老毛建立这个新中国以来,凡被共产党控告的,基本上都是有罪的。
人权宣言十一条的无罪概念,在共产党的逻辑中根本不符合他们的逻辑,他们就是法律,就是正义,凡被他们定罪的,就是一定有罪的。
以前的反党、反革命罪就是这样的罪,一个农民因为擦屁股用了印有林彪同志照片的报纸,就是反革命罪。这是何等的荒唐!
老毛死了,改革开放了,但共产党专制的罪恶本质根本没变,只是为着国际上的形象,为了多赚人民的钱,他们改变了定罪的方法和策略,反革命罪取消了,但颠覆国家政权罪来了,劳改制度取消了,但看守所里的无限期拘留更是恶毒。
至今尚在看守所的律师们,那些被监视居住的民主人士,他们的自由在哪里呢?
共产党还有一招狠的,的就是利用他们的权利进行打压,在八、久运动中的那些学生,领头的被抓、被通缉都不说,就是那些参与游行的最后都是分配到最差的地方,档案也一直记录他们,定为污点。那些同情学生的,就再也没有升迁的机会。
至于第二条,对共产党来说更不是问题,你敢违背我,怎么都要给你搞出个罪来,贵州教会的牧师传福音不是罪,但他们用泄漏国家机密罪照样抓牧师到监狱里,你写文章骂我不是罪,但你欠信用卡不还清就是罪,共产党的狡诈,这是出名的,很多年前,日本人就说:“共军是大大地狡猾!”
以前有个共产党的官就这样说过:“我说你有罪,你没罪都是罪,我说你无罪,你有罪都不是罪.”
这就是他们的本质,邪恶的本质!
其实用文字都不能诉说共产党的坏和恶毒?特别是我这种小学水平,表达不好的人。
更主要也是没啥可说的,也说不尽,只是愿这些相关人权、民主的文章被传播,被人看到的时候,能摇动大家麻木的心!
我们手无寸铁,也做不了实际的事,但我们可以传播这些民主的消息,一个国家的自由,不单是制度上让民众得自由,在一个专制暴虐的国家里面,当人民的心不再被蒙蔽,当人民的心知道什么是自由,并渴慕、向往自由的时候,人们得自由的时候就不远了。
苏联如此!东欧如此!中国也必如此!